赵新华院长所获荣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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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是山东省城建设计院青岛分院,院长赵新华(原青岛市建筑设计集团总裁、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院长。现为山东省城建集团副总裁、山东省城建设计院副院长)。青岛分院注册于2012年1月9日,办公地点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20号海信璞园商务楼3号楼303。山东省城建设计院隶属于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,办公地点在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(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院内),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企业之一,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确定为山东省建设系统“品牌企业”,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、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、工程咨询、市政公用工程设计。成立二十年来,城建院始终以设计为龙头,集勘察、设计,咨询,科研、施工与一体形成了规模化、集团化、多元化的经营格局,尤其在环保事业中担负过国家级和山东省重大课题研究,为山东省和全国环保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,被建设部、共青团中央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。山东省城建设计院长期以来,一直秉承“不断创新、锐意进取、精益求精、争创一流的”的设计理念,追求实用性、科学性、超前性、特色性的完美结合,确保规划设计的高起点、高标准、高质量、高水平。为此,我们已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,清华大学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研究所建立了战略协作联盟和合作机制。山东省城建设计院青岛分院自创立之日起,就将遵循“以人为本”思想,选择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个性的“家”文化,通过“家”这一企业文化营造健康,稳定,和谐的发展环境,决心建设一支高水准起点、高人才聚集、高能量发挥异军突起的设计团队,为年轻的设计精英们开辟一片广阔的天地,撑起自己的“家”园。
    联系人:刘小姐
    电子邮箱:sdcjqdcw@126.com
    联系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20号海信璞园商务楼3号楼303
    联系电话:688678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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