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都地区建筑设计院最早1971年在昌都地区工业局成立,当时.为工业局设计室(资质等级为丙级)。1982年划分为昌都地区计划委员会,归计委基建科管,到1995年,基建科成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划分给城建局,正式命名为昌都地区建筑设计院(资质等级为丙级),到2004年我院升为建筑乙级、城市规划丙级、勘察丙级的设计院。从1997年至今昌都全地区95%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任务均由我院设计完成。
昌都地区建筑设计院最早1971年在昌都地区工业局成立,当时.为工业局设计室(资质等级为丙级)。1982年划分为昌都地区计划委员会,归计委基建科管,到1995年,基建科成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划分给城建局,正式命名为昌都地区建筑设计院(资质等级为丙级),到2004年我院升为建筑乙级、城市规划丙级、勘察丙级的设计院。从1997年至今昌都全地区95%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任务均由我院设计完成。
西藏昌都地区昌都县